112年度新北市低碳社區改造補助自即日起開放受理至112年8月15日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辦理低碳社區改造補助要點」辦理。
二、本案補助對象為本市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已成立管理委員會並完成核備之社區,社區可自行提案或透過本市低碳社區規劃師協助提出申請,規劃師僅協助提案、參與審查及撰寫成果報告書,免收規劃費用,後續工程採購由社區自行辦理,受補助社區應申請本市低碳社區標章。
三、為提升社區提出低碳社區改造申請意願,辦理方式如下: 申請受理時間,自即日起開放受理申請至112年8月15日(若經費用罄,則提前截止)。
112年度規劃採分批核定,依社區送件之先後順序進行審查,並以按次分批核定如下:
第一階段收件至112年4月月15日截止、召開審查會時間112年5月19日(暫定)。
第二階段收件至112年6月15日截止、召開審查會時間112年7月19日(暫定)。
第三階段收件至112年8月15日截止、召開審查會時間112年9月19日(暫定)。
四、社區申請之低碳社區改造項目需符合政府相關規定,並經本局核定後始得施作,已於社區管委會或區分所有權人大會討論提案內容並表決通過自籌款額度者,將優先核定。
五、隨文檢附低碳社區改造補助作業流程表、新北市政府辦理低碳社區改造補助要點、相關資訊連結QR Code如附件,或逕至新北市低碳生活網(https://lowcarbon.epd.ntpc.gov.tw/)查詢。
六、副本抄送本府工務局及文化局,請協助公告於貴局網站及相關資訊管道。
七、副本抄送相關公(工)會,請協助轉知所服務之社區。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辦理低碳社區改造補助要點」辦理。
二、本案補助對象為本市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已成立管理委員會並完成核備之社區,社區可自行提案或透過本市低碳社區規劃師協助提出申請,規劃師僅協助提案、參與審查及撰寫成果報告書,免收規劃費用,後續工程採購由社區自行辦理,受補助社區應申請本市低碳社區標章。
三、為提升社區提出低碳社區改造申請意願,辦理方式如下: 申請受理時間,自即日起開放受理申請至112年8月15日(若經費用罄,則提前截止)。
112年度規劃採分批核定,依社區送件之先後順序進行審查,並以按次分批核定如下:
第一階段收件至112年4月月15日截止、召開審查會時間112年5月19日(暫定)。
第二階段收件至112年6月15日截止、召開審查會時間112年7月19日(暫定)。
第三階段收件至112年8月15日截止、召開審查會時間112年9月19日(暫定)。
四、社區申請之低碳社區改造項目需符合政府相關規定,並經本局核定後始得施作,已於社區管委會或區分所有權人大會討論提案內容並表決通過自籌款額度者,將優先核定。
五、隨文檢附低碳社區改造補助作業流程表、新北市政府辦理低碳社區改造補助要點、相關資訊連結QR Code如附件,或逕至新北市低碳生活網(https://lowcarbon.epd.ntpc.gov.tw/)查詢。
六、副本抄送本府工務局及文化局,請協助公告於貴局網站及相關資訊管道。
七、副本抄送相關公(工)會,請協助轉知所服務之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