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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災防課問與答

家庭因素服一般替代役之條件為何? 如何申請?(承辦人分機212梁小姐)
  • 發布單位:五股區公所
  • 發布日期:2021-01-25
  • 類別:民政災防課問與答
  • 內容:
    • 待徵役男家庭狀況合於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檢具相關資料向戶籍地公所申請。
    1. 役男家屬均屬60歲以上、未滿18歲、患有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
    2. 役男育有子女,或配偶懷孕6個月以上。
    3. 役男家屬患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
    4. 役男父、母或配偶患有重大傷病,或家屬2人以上患有輕度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
    5. 役男父母、配偶或兄弟姊妹服兵役期間,因死亡或傷殘,有撫卹事實。
    6. 上述役男家屬範圍及年齡之計算,以役男申請服替代役辦法第11條至14條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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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132 人 更新日期:202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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