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應備證件:
- 身分證正本、印章(受委託人亦需備妥身分證、印章) 。
- 護照正本。
- 役男於19歲之年1月1日起至未滿20歲(依民法計算)申請出境,需準備監護人身分證及印章。
- 申請方式:親自、委託申辦。
- 備註:
- 役男出境須先經申請核准;4個月內之短期出境應由本人或成年之家屬提出申請;如委託他人申請,應附委託書,且受託人應年滿20歲以上。
- 役男申請短期出境須於護照內加蓋核准章;並請於出境時攜帶出境申請書,以便查驗。
- 委託書(委託非家屬代為申請者需檢附)。
- 年滿20歲以上,現就讀國內學校之在學緩徵役男,亦可以網路方式向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短期出國。
- 詳洽本所役政專線(02)2291-0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