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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人文課問與答

針對家中有生活無法自理、家人無法妥善照顧的失能老人或失能身心障礙者,為紓解家庭照顧者之照顧壓力,可申請何種服務?(承辦人分機119賴小姐)
  • 發布單位:五股區公所
  • 發布日期:2021-01-26
  • 類別:社會人文課問與答
  • 內容:
    可申請長期照顧服務。
    1. 應備證件:
      1. 新北市政府長期照顧服務申請書。
      2. 失智症CDR評估診斷書(非失智症免附)。
    2. 申請方式:
      1. 臨櫃申辦:逕至各區公所、衛生所、各區域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及本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各心分站提出申請。
      2. 線上申辦:長期照顧服務(網址:https://service.ntpc.gov.tw/eservice/SearchCaseItem.action?qryKeyword=%E9%95%B7%E7%85%A7)
    3. 審核方式:經市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初審、派員到府評估後,由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核定服務計畫內容,轉由服務單位派員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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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527 人 更新日期: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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