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申請長期照顧服務。
- 應備證件:
- 新北市政府長期照顧服務申請書。
- 失智症CDR評估診斷書(非失智症免附)。
- 申請方式:
- 臨櫃申辦:逕至各區公所、衛生所、各區域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及本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各心分站提出申請。
- 線上申辦:長期照顧服務(網址:https://service.ntpc.gov.tw/eservice/SearchCaseItem.action?qryKeyword=%E9%95%B7%E7%85%A7)
- 審核方式:經市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初審、派員到府評估後,由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核定服務計畫內容,轉由服務單位派員提供服務。